江苏多地稳妥有序推进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开放
2020-02-25 10:03:00  来源:江苏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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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经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在做好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江苏多地体育部门陆续稳妥、有序推进室外体育场地开放,适度满足群众室外健身需求。

在南京

根据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3号通告关于市域“游园绿地、公园广场、室外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恢复开放”的要求,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按照“安全至上、有序开放、严格管控”的原则,已于2月19日正式对外恢复开放百姓健身苑,同步启动体育场恢复开放应急筹备方案,确保健身苑群众一旦增多能够迅速分流。2月21日,体育场跑道也恢复对外开放。南京奥体中心已于2月20日有序开放东广场、外环健身步道、全民健身园等室外区域。开放期间,奥体中心对园区内人员密度进行实时监控,根据疫情和入园人数的动态变化进行进出人员数量的把控。

在无锡

无锡市体育局根据市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第11号通告要求,在继续做好“疫情一级响应”各项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自2月22日起,除学校场地设施以外的全市各级公共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和经营性室外健身场所恢复开放。无锡市经营性室外体育健身场所采取预约、线上购票、电子支付等方式,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恢复开放后,全市各地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指导,督促室外体育健身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在苏州

为了统筹疫情防控和体育场馆健康发展,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后体育场馆逐步有序规范开放,苏州市体育局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旅游景区景点、体育场馆复工指南的通知》精神,安排体育场馆在做好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恢复开放,有序推动复工复业。体育场馆自开放之日起至疫情防控措施完全解除之日将设置开放过渡期,过渡期内体育场馆严格按照《苏州市旅游景区景点、体育场馆复工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和健身人士的接待工作。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内场自2月23日起恢复开放。

在盐城

2月21日,盐城市室外公共场地已根据市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通知逐步对外开放,室内体育场地将根据市防控领导小组通知要求进行开放。

在镇江

根据镇江市《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8号)》文件精神,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月21日起开放团山路体育会展中心的室外田径场步道和蛋山体育公园的环山步道区域。

在泰州

泰州市体育局根据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以及逐步恢复居民室外生活秩序有关要求,按照分级分区开放的要求,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实际,在经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有序推进室外体育设施开放工作。自2月24日起,全市各室外场所进行有序对外开放。开放范围包括各室外健身场所,主要为田径场、室外健身器材(室外篮球场、足球场等,人员密切接触场所暂不开放)。

在此,我们呼吁大家进入室外公共体育设施锻炼时,自觉做到:

1.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各场馆工作人员开展必要的体温检查、信息登记等工作。

2.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提倡以个人健身活动为主。禁止自行组织各类比赛活动,避免人员大量聚集。

3.如存在发热、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状,请及时登记上报。身体不适者不建议进行室外体育健身锻炼。

标签:疫情防控;开放;防控
责编: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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