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03-19 17:18: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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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近日,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出台,标志着江苏体教融合工作将步入快车道,青少年学生将会有更多的机会参加体育锻炼,青少年体育赛事也将蓬勃发展,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升学等重点难点将得到破冰解决。

关于《江苏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深化我省体教融合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结合我省实际,省体育局、省教育厅联合出台《江苏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分8个方面31条。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教学体系规范、训练构架完整、竞赛体系完备、人才渠道畅通、保障机制健全的体教融合工作机制和模式。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参加体育活动兴趣不断增强,自主锻炼习惯逐步养成,普遍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5%以上;持续推进青少年体育训练“5621”计划,“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基本形成,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1500所;学校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覆盖面不断扩大,训练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青少年体育训练注册人数达到4万人以上,参加训练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到1000所,教练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明显提高。

到2035年,青少年体育蓬勃发展,学生身心健康状况明显改善,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60%以上,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完善,体育后备人才梯队和水平梯队衔接合理,竞技运动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基本实现青少年体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1、大力普及幼儿体育活动,推进快乐体操、趣味田径等项目在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阶段的开展。

2、增加体育在中考中的分数占比,让家长、学校和学生更加重视日常体育锻炼,体育课不再为文化课“让道”,而是与文化课同等重要。

3、完善我省对口单招政策,科学设置体育成绩加分占比,畅通运动员的升学渠道。

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1、统筹规划省级青少年竞赛,体育、教育部门将共同组织全省青少年体育赛事,统筹安排竞赛计划,建立统一的运动员注册认证和裁判员信息系统,规范竞赛组织标准。

2、调整省运会青少年部的奖项设置,设立“学校体育工作奖”,调动学校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积极性。

3、鼓励省内高校、高中联办省优秀运动队和高水平运动队,扩大我省优秀运动队办队规模和内涵。

健全青少年体育训练布局

形成从体育特色学校抓普及,“5621”抓布局重点培养,青少年体育训练走上逐步递进、稳定上升的通道。

1、体育、教育部门每两年开展一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遴选和创建。到2025年,创建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1500所,其中省级快乐体操特色学校(幼儿园)200所,省级羽毛球、篮球特色学校各100所,省级排球特色学校50所,优秀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示范学校100所。

2、持续推进青少年体育训练“5621”计划,即每个县(市、区)至少推动5个运动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布局6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推动更多的体育运动项目在学校普及,并开展校级业余训练。使运动项目有持续发展的基础,运动员有稳定升学和训练的渠道。

3、通过省、市两级体育行政部门共同投入、共同支持,逐步建成一批“省级青少年高水平单项运动业余训练点”,充实和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深化体校改革

1、研究制定《江苏省中等体育运动学校建设标准》和《江苏省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标准》,将各级各类体校纳入当地教育整体发展规划。共同加强全省中等体育运动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督导,完善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课程设置,注重思想品德和文化教育,发挥体育专业技能,拓宽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办学质量。

2、在全省范围内省市共建1-2所体育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社会培养更多体育职业技能人才。

3、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等综合素质的提升,帮助青少年运动员文化学习和运动训练同步发展。

4、提高改善体校教师、教练员待遇,合理领取报酬和补贴。

促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发展

1、制订《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标准》,支持学校注册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积极参与学校体育兴趣和体育技能的培训。

2、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指导和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加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扶持力度,鼓励社会组织举办面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赛事和活动。

加强基层教练员和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1、通过各类培训,提升全省基层教练员、体育教师的专业业务知识和执教能力。每年培训体校教练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教练员、体育教师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教练员不少于2000人次。

2、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支持经任职资格培训合格的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学校进行任教

细化完善教练员职称评价机制,畅通职称申报渠道,让职称评价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江苏省体育局)

标签:青少年体育;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责编: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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