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近日,浙江广厦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被公安机关处罚。
据悉,2021年8月16日至2022年2月6日,浙江广厦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聘用外国人在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从事篮球教练工作,2022年5月2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星桥派出所决定给予浙江广厦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方信息显示,浙江广厦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缪寿守。经营范围包括组织篮球竞赛、篮球训练,体育器材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