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在奥运会全运会上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的决定
(2021年12月4日)
在第32届夏季奥运会上,37名江苏体育健儿代表国家出征,共获得2枚金牌、5枚银牌、2枚铜牌,游泳运动员张雨霏1人获得2金2银,成为本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得奖牌最多的运动员。在第14届全运会上,我省竞技体育项目共获得42枚金牌、35枚银牌、39枚铜牌,已完赛冬季项目共获得4枚金牌、2枚银牌。江苏代表团参赛成绩居全国第一方阵,全面完成了参赛目标,并获得了体育道德风尚奖,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鼓励先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在奥运会、全运会上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授予张雨霏“江苏省体育发展杰出贡献个人”称号,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二、授予呙俐等44名运动员、王芳等15名教练员“江苏省体育发展突出贡献个人”称号,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三、给予孙炜等109名运动员、葛晓通等24名教练员、樊晓丹等11名科研医疗保障人员个人记大功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攀高峰,进一步拓展竞技体育新空间,带动群众体育新热潮,在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上再立新功,为国家和江苏赢得更大荣耀。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